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管理规定出台
本报讯(作者:冯晓芳) 在2007年12月27日召开的全国信息产业工作会上,信息产业部部长王旭东透露:经国务院同意,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和信息产业部2008年将联合发布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管理规定,其中对市场准入有明确的说法。
据了解,这一管理规定从2006年开始起草,2007年定稿。在互联网视听节目的市场准入中,规定必须是国有独资或国有控股。在符合条件时,先取得广电总局的视听服务许可,再获得信息产业部的互联网接入许可。
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管理规定出台,意味着电信网、广播电视网、互联网“三网融合”迈出实质步伐。由于现有体制不能完全适应技术和市场的需求,我国“三网融合”的实际进展比较缓慢。
“三网融合”后,用户可通过单一终端或接入方式使用文字、话音、数据、图像、视频等各类信息服务,网络资源利用水平将进一步提高。
关键词:视听 互联网 接入 市场准入 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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