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视频的国字头困顿

  易观国际互联网分析专家符兴华在接受采访时说,其实,国有控股并非难以操作,视频网站会通过各种渠道使得自己的公司国有控股,甚至二级控股。但一位从业者认为,在短时间内,将所有视频网站变为国有背景不太现实,而这些没有国有背景的网站未来极有可能采取牌照租赁的方式,曲线获得互联网视频内容的经营资质。

  也有业内分析人士乐观地认为,根据这项管理办法,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是指制作、编辑、集成并通过互联网向公众提供视、音频节目,以及为他人提供上载传播视听节目服务的活动。而国内大多数视频网站自身并不制作、拍摄、编辑视频节目,而是打着Web2.0(第二代互联网技术)的旗号,完全由网友自发上传视频内容。“从这个角度说,这些视频网站是纯粹的视频展示平台,应该不在该政策管辖之内。”

  互联网从紧政策近期频出

  据互联网协会有关人士表示,其实早在2004年广电总局就颁发过类似规定,但此次和信产部联手下发此规定则明确了由广电总局负责视频节目的监管,而信产部负责资质的审核。

  据了解,现有从事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的企业,都是按照国家广电总局39号令的规定办理了《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国家广电总局于2004年7月颁发的《互联网等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管理办法》,对包括互联网、手机、电视等不同终端在内的视频内容给予了诸多规定,其中明文规定,“从事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业务,应取得《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并根据业务类别、接收终端、传输网络等项目分类核发《许可证》。《许可证》有效期为3年。

  《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管理规定》除要求从事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的单位要拿到《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外,从事广播电台、电视台形态服务和时政类视听新闻服务的,还应当持有广播电视播出机构许可证或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当时就开始流传国家将加大力度整治行业内诸多问题,而从业者纷纷采取手段寻找破解之法。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业内人士介绍,“互联网视听节目许可证”制度颁布,当时也曾要求外资不得进入互联网视频行业,但风险投资人会帮助创业者在开曼群岛注册一家公司,再在中国内地建立一家壳公司,应对管理层对“外资不得进入”的要求。而在记者采访过程中,有不少视频公司同时表示,近一段时间以来,政府政策逐条出台,对规范行业来说终归是件好事。

  据记者了解,目前国内从事视、音频业务的企业主要分为两类:第一类以腾讯、新浪等第一代互联网公司的视频应用为代表,目前还未开始真正发力。第二类则是以土豆、优酷、酷六、六间房、Mofile等为代表的草根创业者,它们在Web2.0风潮中崛起,相关的技术和市场则主要来自风险投资,目前正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积极探索商业模式。

  目前,国内已约有三四百家视频网站,而近两年蜂拥而入的海外风险投资商也在为这股热潮推波助澜。据不完全统计,2003年至今,砸向中国视频网站领域的风险投资已共有2亿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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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管理规定》,申请从事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的,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 具备法人资格,为国有独资或国有控股单位,且在申请之日前三年内无违法违规记录;

  □ 有健全的节目安全传播管理制度和安全保护技术措施;

  □ 有与其业务相适应并符合国家规定的视听节目资源;

  □ 有与其业务相适应的技术能力、网络资源和资金,且资金来源合法;

  □ 有与其业务相适应的专业人员,且主要出资者和经营者在申请之日前三年内无违法违规记录;

  □ 技术方案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技术规范;

  □ 符合国务院广播电影电视主管部门确定的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总体规划、布局和业务指导目录;

  □ 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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