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逾半景区未注册商标


  中国旅协呼吁景区加强商标知识产权保护

  本报讯 中国旅游协会日前向全国旅游景区发出通知,呼吁景区重视商标知识产权的保护。据中国旅协调查,目前我国各类旅游景区景点商标知识产权注册保护的只有10%。记者日前采访获悉,珠海逾半景区尚未进行关于景区的旅游商标注册。

  “九寨沟”被抢注者标价120万

  据中国旅协发布的通知介绍,目前我国大多数旅游景区景点商标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淡漠,没有把商标申请注册提到议事日程。正是商标知识产权保护意识的缺乏,给一些企业和个人可乘之机。最近,我国各地频繁发生不法企业和个人把历史古迹、风景名胜的名称抢注成商标的事例,给旅游景区景点的正常经营带来很大危害。

  其中以“九寨沟”、“香格里拉”最为典型,分别被抢注者标价120万元、200万元进行商标转让。黄山、九华山也分别被一旅行社和青阳县一家乡镇资产管理企业注册,无奈之下,经营旅游业务的黄山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只能注册英文版的黄山旅游服务类商标——“HSTD”;而九华山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只能以“九”字变形的山峰图案作为自己的旅游服务商标。

  此外,扬州著名的旅游景点“瘦西湖”已在七八个类别被抢注商标;桂林的“西街”旅游品牌已被个人在旅游、服装、食品等类别抢注商标;湖北的“武当山”、“神农架”等均遭抢注。

  珠海半数景区未申请商标

  据了解,海泉湾、御温泉、梦幻水城、武林源、石博园、金苹果等旅游景区在开业之初已注册了相关旅游商标。而据不完全统计,珠海尚未注册任何旅游商标的景区占总数的5成以上。

  记者了解到,景区未注册旅游商标的原因有二:一是已被注册,二是品牌意识较弱。

  珠海圆明新园旅游有限公司1997年报批“圆明新园”注册商标,而被国家商标总局部分驳回。商标总局当时只批了圆明新园作为旅游景点的龙头图形,及“圆明新园”的35类和37类的中英文商标、龙头图形。即“圆明新园”四字作为商标可用于广告行业和建筑行业,而不能作为旅游景点的注册商标,理由是北京的圆明园已注册商标,圆明新园与圆明园商标近似。

  而珠海恰恰有太多活在“著名景区”阴影下的小景区。业内人士分析,如果“石景山”、“普陀寺”、“三叠泉”等珠海景点申请商标的话,很可能会出现与圆明新园同样的结果。我国《商标法》规定,我国商标实行注册在先的原则,谁先注册谁就拥有该商标权。小景区若未能抢在大景区之先注册,那只能更改注册商标。

  “我们又不卖产品,也要注册商标?”珠海梅溪牌坊旅游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刘云德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景区虽有专设的图案,但此前没有考虑过注册商标的事宜,对存在的景区商标侵权也不甚了解。

  权衡景区的盈利发展与商标保护之间的利害关系,是许多景区经营者决定是否申请商标的关键。几位珠海较小规模景区的负责人均表示,没有必要申请景区商标。

  据了解,申请一个类别的商标费用在2500元左右,45个类别全部申请需要十几万元。商标注册证有效期10年。

  珠海市商标协会秘书长吴一宁认为,景区是否注册商标纯属经营者的商业行为。但景区如果有意打造旅游品牌的话,注册商标、采取法律维护自身的知识产权是必要之选,可减少许多不必要的商业侵权隐患。(记者 罗洁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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